索 引 號 | 014288033/2018-00029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8-10-24 |
標 題 | 關于切實做好四隊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四政發〔2018〕5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切實做好四隊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18-10-2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四政發〔2018〕57號
關于切實做好四隊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各有關單位:
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升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礎,是全面清晰掌握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和基本情況的重要手段,是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精準服務的重要支撐。長期以來,我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分散,信息不翔實、數據不準確、標準不統一,制約了工作開展。為切實摸清底數,進一步做好精準服務管理工作,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全縣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全鎮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對象
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
二、信息采集內容
各類對象的個人基本信息、生活狀況、享受待遇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沉、主要訴求等多項信息。
三、信息采集方式
堅持全面規范、嚴謹細致、分級負責、屬地落實的原則,以鎮為單位組織,在各村(社區)設立集中采集點采取自主申報、靈活采集、交叉比對、上門核實等方式進行。原則上在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戶籍地進行采集,可通過網絡遠程采集或設立流動采集點上門采集。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緊,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做好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規定時間節點內高效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工作機制。我鎮建立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各有關部門全面參與的信息采集工作機制,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組織精干工作力量參與,確保信息采集工作順利進行。
(三)明確責任分工。宣傳、派出所、民政辦、人社中心、國土所、建管所、統計辦、信訪辦和人武部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增強大局觀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開展宣傳發動,加強各業務領域數據共享,聯動運行,形成工作合力。要針對信息采集初期人員較多情況,制定工作預案,主動做好采集點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出現影響安全穩定問題。
(四)及時落實政策。我鎮合理設立采集點,確定工作負責人。民政辦、人社中心要加強對信息采集人員業務培訓,做好宣傳動員,結合全面貫徹落實優撫優待安置政策、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家庭懸掛光榮牌等工作開展信息采集,力爭實現全覆蓋。
(五)加強信息保護。要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充分尊重采集對象意愿,對自愿放棄信息采集登記的對象不得強制要求其申報。各有關部門、信息采集點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履行保密義務,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在采集、比對、核實工作中,強化安全防范,確保數據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四隊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四隊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做好我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動員部署階段
9月30日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研究部署信息采集工作。我鎮成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勞保所和民政辦,宣傳、派出所、統計、住建、信訪和人武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采集工作協調機構,負責部署協調、督查推進信息采集工作,組建專業的采集工作隊伍。成立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保證采集工作順利進行。切實加強對信息采集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采集準備階段
9月30日前鎮民政辦、人社部門聯合組建信息采集指導組,辦公地點設在民政辦。負責對信息采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完成信息采集系統操作手冊、宣傳資料印發、信息采集系統聯調聯試、工作人員證件制作等相關工作。
三、宣傳發動階段(9月30日-10月15日)
我鎮各村(居)充分運用橫幅、標語、宣傳欄、信息推送、張貼海報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
四、信息采集階段(9月30日-11月10日)
信息采集工作要統籌協調人員,組織骨干力量參與信息采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所有采集對象均在戶籍所在地申報登記信息。9月底正式開始信息采集工作,除正常工作日外,要充分利用國慶節以及雙休日進行信息采集登記。以設備集中采集為主,我鎮設立1-2個集中采集點,提前公布集中采集時間、地點,并告知注意事項,對前往集中點申報采集的對象盡量一次性采集完成,避免給采集對象增添麻煩;也可采取手工采集方式,也可預約入戶調查填寫表格后集中錄入。所有采集人員都持相關證件或工作牌上門采集信息。
信息登記統計要按相應對象類別,分類填寫信息采集登記表:采集工作人員把相關對象的身份信息、服役信息、戶籍地址、家庭住址等情況調查清楚,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可采取拍照后打印、復印等方式留存。 信息采集登記表一式兩份需由采集對象和采集人簽字,分別留存。于11月10日前將匯總后的信息統計表和信息采集登記表上報縣民政和人社部門。定期上報更新數據,每周三、五為定期上報時間。
五、匯總上報階段(11月10日-12月10日)
將采集的基礎數據核實比對、登記造冊(花名冊),經核實無誤后由主要領導簽字并蓋章,于11月10日前將電子版與花名冊一并報縣民政和人社部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緊,各相關部門各村居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做好此次數據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作為近期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重點研究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主動開展正面宣傳教有,講清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積極關注社會輿論反映,遇有復雜情況,及時研究處置,防止引發不良后果。
(二)周密計劃安排。抽調熟悉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參加信息采集工作。對采集的信息數據要進行認真審核和比對,確保在各村居采集的信息數據準確無誤。原則上采集對象應到戶籍所在地集中采集點申報信息,對年老體弱、殘疾等行動不便的對象,要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采集數據。
(三)確保工作成效。信息采集工作敏感復雜,有關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提高敏感性,以誠懇的態度對待每一位采集對象,在信息采集過程中,積極宣傳有關政策規定,消除個別采集對象對信息采集工作的疑惑。要扎實細致開展工作,認真做好信息采集、錄入、校對等工作,確保錄入系統的數據信息準確、完整、規范。要加強安全防范,進一步加強對信息采集人員的安全觀念教育,熟悉信息采集中的安全要求,在采集、比對、核查工作中,采集端、上報方式均使用專用計算機,信息數據經授權方可通過信息系統上傳,未經縣、鎮政府批準,所有信息嚴禁對外提供和共享。
四隊鎮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