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88033/2018-00030 |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8-11-26 |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 ||
| 文 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開展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 | ||
| 時 效 | |||
信息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18-11-2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四政發〔2018〕67號
關于開展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灌云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灌政傳發〔2018〕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現就做好2019年全鎮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保對象
(一)具有本縣戶籍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所有城鄉居民;
(二)在本縣取得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常住人口。
二、繳費標準
(一)一般居民繳費標準。2019年全縣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統一標準為每人每年220元。
(二)困難群體繳費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縣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救助對象,以及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應繳納的保費由醫療救助資金全額支付,由縣財政根據參保情況將特困難群體個人應繳費用轉入城鄉居民醫保收入戶。其他困難群體的參保資助辦法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三)201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45元。參保人員由政府統一組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參加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醫?;鹬袆潛埽瑓⒈>用駛€人不另行繳費。
三、繳費時間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限從2018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特殊情形規定如下:
(一)新生兒出生后1個月(含)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后1個月以上至3個月(含)內辦理參保繳費的,自繳費30天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6個月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當年退役士兵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原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中斷繳費2個月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四)外出務工人員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費的,可延長至次年2月底,提供外出務工證明(該證明由村,<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出具)進行補繳,繳費次月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除上述四種特殊情形外,次年1-6月繳費的,繳費6個月后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次年7月以后不再受理當年登記
四、配套工作
根據《省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178號)精神,為加強與商業健康保險銜接,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之外醫療需求,繼續開展“城鄉醫保補充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工作。城鄉居民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可自愿參加商業補充保險。每人每年個人交納20元的“城鄉醫保補充意外傷害綜合保險”,保險費在本次醫保征繳工作中一并收取。
五、繳費錄入
(一)參保登記。參保城鄉居民以戶籍為主參保繳費。各村(居)負責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城鄉居民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屬村(居)辦理參保登記。各村要安排專人登記,做到字跡工整、準確無誤、方便錄入。特殊情形(新生兒、人員信息核對變更等)由鎮人社服務中心負責登記征繳。
(二)繳費方式。由各村定點收費,然后憑繳費核定單統一存入農村商業銀行,也可由城鄉居民自行到農村商業銀行網點辦理委托銀行代扣代繳,微信繳費(可代他人繳費)等多種繳費方式。2018年未參保人員需辦理登記后方可繳費。
(三)信息錄入。由各村負責安排熟悉計算機操作人員進行錄入,確保信息錄入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確保應保盡保。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的重要性,要大力宣傳、努力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確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征繳任務。
(二)明確責任。鎮人社服務中心負責特殊情形登記收繳錄入及業務指導工作。三套班包片、定村干部包村,村支部書記負總責,會計負責具體業務,共同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
七、獎懲措施
(一)嚴格獎懲。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列入鎮黨委、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2018年11月30日100%完成征繳任務的,給予1.0元/人的工作經費,完成95%-100%(不含100%)給予0.8元/人的工作經費,完成90%-95%(不含95%)給予0.6元/人的工作經費。另外,根據各村收繳意外傷害險人數,給予2.0元/人的工作經費。
(二)加強督促檢查。鎮黨委、政府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將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過堂推進會。每天通報各村保費征繳進度,表揚工作開展好、進度快的村;通報批評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村,并責令其限期完成任務。確保全鎮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附件:四隊鎮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目標任務分解表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