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7-14 10:47 信息來源: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云縣狀元樓酒店等73戶企業(名單附后):
當事人連續2年未按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報送并公示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系,我局于2025年3月31日發布《關于連續2年未年報企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屆滿,當事人仍未履行法定義務。
這一行為構成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所指之行為。
我局依法立案,并在作出本處罰決定之前,依法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也未要求聽證。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同時,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有關規定,你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三年內將被依法實施任職資格限制。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公告送達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起六十日內向灌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連云港市經濟開發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何悅
聯系電話:0518-88813850
附件: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名單(73戶)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