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706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財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2-12-14 |
標 題 | 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政策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財政局 時間:2022-12-14 16:0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補貼對象
符合財建〔2009〕1號文件規定的實際營運并支付油費的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城市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各鄉鎮渡口經營者。
二、補貼依據
以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經營企業、出租汽車企業和島際農村水路客運渡口的營運車(船)燃油消耗量統計申報數據并通過部級審核的全年燃油消耗量、車輛行駛里程、航線運距、城市出租汽車和渡船保有量為依據。
三、分配方案
(1)城市公交油價補貼分配公式為:
單車燃油補貼金額=(城市公交單車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升)÷全縣城市公交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升)+城市公交單車全年行駛總里程(公里)÷全縣城市公交全年行駛總里程(公里))×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總金額(元)÷2。
(2)農村客運油價補貼分配公式為:
單車燃油補貼金額=(農村客運單車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升)÷全縣農村客運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升)+農村客運單車全年行駛總里程(公里)÷全縣農村客運全年行駛總里程(公里))×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總金額(元)÷2。
(3)出租汽車油價補貼分配公式為:
單車燃油補貼金額=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總額(元)÷全縣出租車運營月數×單車運營月數。
(4)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油價補貼分配公式為:
單渡口柴油補貼金額=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總額(元)÷全縣水路客運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噸)×單渡口全年柴油油耗總量(噸)。
四、補貼發放工作程序
1.各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經營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以已通過部級審核的全年燃油消耗量、行駛里程、城市出租汽車等數據為依據,制定本企業的分配方案,將分配金額明細、領款人等公示7天后,在無異議的情況下,將分配明細、匯總加蓋單位公章,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縣運輸管理所,并承諾對有關數據真實性負責。
縣地方海事處船務科根據各鄉鎮渡口統計申報并通過上級審核的年度渡船燃油消耗量、渡口所在村委會和海事處平時渡口營運實際監管情況,將分配的金額明細、領款人等公示5天后,在無異議的情況下,由船務科在分配表上簽署意見,分管副處長簽字后報縣地方海事處。
2.縣運輸管理所和地方海事處對各企業及基層單位上報分配明細進行匯總、審核后上報縣交通運輸局。
3.縣交通運輸局對縣運輸管理所和地方海事處上報數據進行復核并完成公示,將發放名冊報縣財政局。
4.縣財政局在收到發放名冊后采用“一折通”方式直接發放到補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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