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245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4-06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辦〔2022〕20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2-04-06 16:3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單位:
《灌云縣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希按照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灌云縣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實施方案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灌云縣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實施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財農〔2022〕13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化解農資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收益影響,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保障農民種糧收益,穩定種糧農民收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補貼發放對象為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于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對于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
(二)補貼依據及標準。補貼依據為2022年3月底在田小麥、大麥播種面積。補貼標準待播種面積核實后確定。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
縣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補貼方案,報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同意后正式印發執行,同時報送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二)登記清冊
村民委員會按照縣制定的統一的補貼依據統計計算每戶農戶應享受的補貼面積,填報《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戶登記清冊》(附件1)。由經辦人員和村委會主任簽字并加蓋行政村公章后上報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三)公開公示
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要按照補貼依據的面積資料及實際情況等對各村造冊上報的補貼面積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后再《分戶登記清冊》上加蓋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公章,并張榜公示,公示應在村公示欄和村民小組醒目位置一并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及時匯總公示情況,填寫《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村匯總表》(附件2)由經辦人員和鎮(街道)主要領導簽字并蓋章后于4月15日之前連同《分戶登記清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四)補貼面積和金額審定
縣農業農村局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上報的相關數據進行匯總,并會同縣財政局上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作為補貼發放依據。
(五)資金發放
縣財政部門根據縣人民政府審定的補貼面積和金額,組織鎮(街道)財政部門將相關數據錄入《江蘇省農民補貼一折通》信息系統,并審核確認后,將數據傳送至代發銀行直接打卡發放到戶。
(六)總結上報
補貼資金發放結束后,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將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形成書面報告,連同《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財政廳和省農業農村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由縣政府負責,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各鎮(街道)上報數據進行匯總,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監管與補貼資金兌付工作。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對轄區內的補貼工作具體負責,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縣屬農林場圃對補貼對象和補貼面積的真實性負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做好補貼面積核準到戶和公開公示工作,及時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在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部門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將農戶補貼信息錄入“一折通”系統,以便及時發放。資金發放后,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林場圃要采取有效方式將補貼項目和數額告知農戶。
(二)搞好政策宣傳。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并印發補貼政策告知書發放到農戶。鎮、村兩級要發動基層干部深入村組、農戶宣講政策,為農民群眾答疑解惑,贏得廣大農民群眾及基層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三)規范操作程序。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屬各農林場圃要嚴格按照規定做好補貼面積核定、登記造冊、公開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補貼資金發放必須全部通過《江蘇農民補貼一折通》信息系統操作,由代發銀行直接打卡發放到農戶“一折通”存折,款項摘要統一注明“一次性補貼”,應發放給村組集體、農場等單位的補貼資金必須直接發放到對公賬戶,嚴禁由村干部或其他個人代領。并采取電話、短信、廣播、告示欄等有效方式及時將補貼項目和金額告知農戶。補貼資金發放必須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頂其他任何款項。
(四)強化監督檢查。一是設立監督電話。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設立監督電話,并在縣主要媒體及各公示欄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將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納入鎮(街道)財政就地就近監管范圍,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三是做好補貼檔案管理。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屬各農林場圃要建立補貼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查詢。四是加強部門協作,完善監督機制。縣政府成立財政、農業、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組,加強各環節督促檢查,嚴肅查處虛報補貼面積套取、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嚴禁將農戶存折集中到鎮或村部代領補貼資金、抵扣費用等問題。五是加強信訪處理工作,維護農戶的合法權益,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對農民反映的問題,要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監督電話:縣財政局 88831507 縣農業農村局 88812753
附件:1.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戶登記清冊
2.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村匯總表
3.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
附件1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戶登記清冊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街道、縣屬農林場圃)____________村(蓋章)
序號 |
戶主姓名 |
組 |
身份證號 |
一折通號或社保卡號 |
小麥面積 |
大麥面積 |
夏糧播種合計面積 |
應享受補貼面積 |
聯系電話 |
戶主簽章 |
村民委員會主任(簽名): 數據采集人(簽名):
縣級舉報電話: 鎮街舉報電話:
注:此表由村民委員會填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加蓋公章后在村、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填報附件2,連同此表一并上報縣財政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并由村民委員會、鎮(街道)人民政府、鎮(街道)財政機構分別留檔。
附件2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分村匯總表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蓋章)
序號 |
村名 |
補貼組數(個) |
補貼戶數(戶) |
小麥面積(畝) |
大麥面積(畝) |
夏糧播種面積(畝) |
應享受補貼面積(畝) |
備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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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負責人: 填表人:
注:此表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農林場圃)核實、匯總后,連同附件1一并上報縣財政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
附件3
灌云縣2022年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
__________縣財政局蓋章 __________縣農業農村局(蓋章)
序號 |
鄉鎮名稱 |
補貼村數(個) |
補貼戶數(個) |
小麥面積(畝) |
大麥面積(畝) |
夏糧播種面積(畝) |
應享受補貼面積(畝) |
補貼金額(元) |
備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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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補貼發放結束后,由縣財政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匯總,行文報送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