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8-00433 |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11-30 |
| 標 題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30 |
| 內容概述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 ||
| 時 效 | 有效 |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8-11-30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為認真貫徹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省食藥監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蘇食藥監餐﹝2018﹞169號)、《連云港市食藥監局轉發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連食藥監餐﹝2018﹞114號)文件精神,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管,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我局于2018年7月6日起開展了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現將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
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我局研究制定了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黨委書記、局長王鐵挺任組長,副局長、食藥監局長程志軍與縣食安辦專職副主任劉祥任副組長的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對專項檢查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明確工作任務、范圍、重點、要求,重點監督以下內容:復核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檢查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自制飲品、機打飲料或定型包裝飲品的行為,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對經營鮮榨果蔬汁的,檢查水果、蔬菜的進貨查驗記錄及保存情況;對經營沖煮飲品的,檢查沖煮所用果汁原漿、奶粉茶粉等產品標簽是否合規,杜絕使用無證產品和超過保質期產品對銷售機打飲料的,檢查一次性杯具、吸管和現調飲料機供應商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對制作飲品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檢查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和保存情況;食品經營者是否按要求設立專門用于自制飲品制作的專用操作區域并按照要求操作,榨汁機等工具容器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盛裝自制飲品的飲具是否清洗消毒;凈水處理設備使用及用水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對于從事網上訂餐的飲品店,要求按照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有關要求,在網上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分級等信息,確保網絡銷售的食品線上線下一致;結合產品抽檢計劃,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飲品和原輔料進行監督抽檢。
二、檢查情況
此次專項檢查,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一些問題:1、超范圍經營;2、從業人員無有效健康證明;3、進貨記錄做的不全;4、榨汁區域設置不合理等。針對上述問題,執法人員均現場下達責令整改意見書,要求相關餐飲單位限期整改。據統計,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67人次,檢查餐飲單位113家,檢查各類違法違規問題8個,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份。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針對現場檢查、產品抽檢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局將責令經營者立即整改,并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情節較重的將依法嚴厲查處,及時將違法違規經營者名單及其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對檢查中多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經營者,從嚴從重處罰,并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發現從事網上訂餐的飲品店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及時通知網上訂餐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停止其網絡平臺交以服務。
我局還將進一步暢通消費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廣大消費者監督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的經營行為,及時核查處置消費者反應的食品安全問題。發布警示,提示消費者購買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前,先查看經營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飲品品質信息和經營場所衛生狀況等,不要購買飲用無證飲品店制售的飲品。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附件2
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情況統計表
報送單位(蓋章):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報送日期:2018 年8 月27日
| 執法檢查情況 |
出動執法人員數量(人次)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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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查情況 |
檢查單位總數(家)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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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證單位數(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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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單位數(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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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檢情況 |
抽樣批次總數(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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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格批次(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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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查處情況 |
立案數(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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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數(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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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令改正及警告(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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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貨值(萬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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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罰沒金額(萬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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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送司法機關數(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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