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072 |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30 |
| 標 題 | 關于提高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 ||
| 文 號 | 灌民發〔2021〕66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 內容概述 | 無 | ||
| 時 效 | 有效 |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1-12-30 17:4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根據省政府第99號令《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便函〔2019〕213號)文件精神,特困供養人員標準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并且不低于低保標準1.3倍;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連政辦傳〔2021〕60 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提高我縣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農村特困供養標準:從2021年7月1日起,將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2元。
二、提高城市特困供養標準:從2021年7月1日起,將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12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66.5元。
三、照料護理補貼按照原標準:全自理每人每月5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100元,全護理每人每月200元執行。
城鄉特困人員生活保障工作關系到我縣特殊群體的切身利益,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穩妥推進;縣民政、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城鄉特困人員提標測算和核定工作,多方籌措資金,確保城鄉特困供養資金按時足額發放;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將這項惠民實事做細做實。
特此通知。
灌云縣財政局灌云縣民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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