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30 16:37 信息來源:灌云縣政府辦[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管,促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評議對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 評議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單位政務公開目錄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和依申請公開的內容。社會評議堅持積極主動、全面真實、及時準確原則,對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價,包括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公開的時間是否及時;公開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公開的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公開的渠道是否便捷有效;依申請答復是否按照法規、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等。
第四條評議方式:通過日常檢查、網上調查、意見征集,縣長信箱、聘請政務公開監督員等方式獲得社會各界及廣大服務對象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
(一)平時檢查。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督促檢查。
(二)網上調查。在政府門戶網站“網上調查”欄目不定期有針對性地調查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三)意見征集。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意見征集”欄目征集有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及采納情況;
(四)縣長信箱。群眾通過縣長信箱反映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五)聘請政務公開監督員。定期有針對性地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
(六)代表評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等進行專題評議。
第五條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活動作為目標管理考核和年度評先依據。
第六條本制度由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