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596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發文日期 | 2022-09-23 |
標 題 | 《關于劃定灌云縣城規劃區內民房禁建區范圍的通告》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其他/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時間:2022-09-23 11:42[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為加強縣城規劃區內民房規劃建設管理,我縣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印發《灌云縣城規劃區內民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灌政規發〔2022〕4號,以下簡稱《辦法》)。依據辦法第二、六條要求,在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未批準前,以現行《灌云縣城市總體規劃》所確定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和有關生態管控要求,劃定民房禁建區(以公布的圖件為準)。民房禁建區范圍包括:
1.土地儲備計劃覆蓋地塊,已經列入征收計劃或者出讓的城市規劃建設用地。
2.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重要生態紅線保護規劃所確定的二級及以上保護范圍,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保護用地范圍。
3.公路、鐵路、車站、碼頭、機場以及有關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控制范圍。廣場、商業中心、公園綠地等縣城主要節點周邊。
4.因城市建設發展經縣政府同意列入實行規劃控制的范圍。
根據《辦法》要求,結合我縣住房管理的實際情況和部門職責,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會同縣住建局,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局、水利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會辦研究并劃定了民房禁建區的范圍,目前已完善并形成了民房禁建區范圍圖件,報縣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