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289132/2025-00247 | 分類: | 其他/其他 /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發〔2025〕42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發布日期: | 2025-07-1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聘請李松平等9名同志為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通知 | ||||
關于聘請李松平等9名同志為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通知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作用,促進灌云和諧發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聘請以下9名同志為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李松平 江蘇法哲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侍述成 江蘇朗宇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汪占兵 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楊 瑩 江蘇法哲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周 毓 連云港市司法局公職律師
李 睿 連云港市司法局公職律師
潘 鵬 灌云縣龍苴鎮人民政府公職律師
辛長青 江蘇海洋大學法學專家
梁永懷 連云港師范學院法學專家
一、聘用時間
聘用時間為2025年7月11日至2028年7月10日,聘期三年,聘期屆滿,由縣人民政府根據工作情況和服務質量決定是否續聘。
二、其他事項
(一)根據縣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由縣司法局組織法律顧問完成法律服務工作任務。日常聯絡及管理工作由縣司法局具體負責。
(二)法律顧問工作中如遇重大問題,由縣司法局提請法律顧問團隊集體研究討論。
灌云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公網安備 32072302010045號